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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听课制度》的通知
2019-04-08 11:30  

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学工部

湖理工学发〔20192

关于印发

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听课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落实学校“三个为本”办学理念,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一线工作法”,特制定《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听课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党委学工部

201943

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听课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以本为本”的理念,真实掌握学生上课出勤、听课秩序、学习状态、课堂学习行为等情况,促进优良学风建设,推动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听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现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将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入学生日常管理中,切实做到抓教风,推学风,促校风,形成严谨、求实、好学的课堂文化氛围。

二、听课人员

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学工部干部。

三、听课责任

1.在听课过程中,主要检查和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学习状态、听课秩序、课堂学习行为及纪律。

2.利用课间课后主动与任课教师交流沟通班级学风情况,征求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的意见;同时听取学生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和相关部门。

3.针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学生中的共性问题,要深入学生群体,以班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给予及时指导和教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以解决。

4.针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学生中的个别问题,要及时跟进,通过谈心谈话、走访宿舍或联系家长等,给予指导和帮扶,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特别要重视、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和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学习滞后的学生。

四、听课要求

1.听课范围。可在全校范围内任意听课,各学院学生工作队伍重点在本学院选择性听课,鼓励学生工作队伍听主干课程以及师生反映意见较多的班级或课程。

2.听课次数。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3.听课方式。以随堂听课为主,也可采取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原则上每次听课至少听完一小节课,不迟到,不中途退场,不影响正常教学。

4.听课过程中须认真作好记录,按要求在《学工干部听课本》如实填写好,并针对课堂出现的问题拟定改善措施。

五、听课管理

1.加强学工人员听课的落实和相关管理,按时将听课人员的听课记录、听课意见进行汇总,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2.学院定期将各类听课人员填写的《学工干部听课本》收齐进行查阅,以便掌握听课情况,进一步强化学风建设。

3.各学院需于每学期第17周将本学期的听课记录进行总结并报送学工部,学工部将其纳入年度学风建设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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