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推动班集体建设和班级学风建设,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学风优良班级”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学风优良班级”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由学院党政领导牵头,学工、教学密切协作,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请各学院依据《湖南理工学院学风优良班级建设参考指标》组织预审初评,并按学院班级总数(二年级及以上)的15%确定推荐参加学校评选的班级。
3、各学院将初评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学工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自评总结及相应的附件材料。
4、学工部将组织材料复核复审,并将组织各申报班级进行现场成果展示与答辩,最终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全校班级总数(二年级及以上)10%左右的比例确定入选班级并报学校相关会议审定。
5、学校将对获奖的班级进行专项表彰并组织集中风采展示。
湖南理工学院
2016年10月28日
湖南理工学院学风优良班级评审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