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7〕44号
关于开展“2016湖南省高校辅导员
年度人物”推举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优秀事迹,展示全省辅导员队伍建设成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辅导员队伍,近日,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下,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印发了《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举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2月23日。
二、推举范围
原则上为在编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全省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的辅导员不再参加此次推举活动。
三、推举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创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不断完善发展自我,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
5.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应满三年。2016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6. 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四、推举名额
本次活动将推举“2016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2016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提名人物” 20名。获推名单将在湖南教育政务网思政处(工委宣传部)主页上公示(http://gwxcb.gov.hnedu.cn)。被推举为“2016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提名人物的同志,我厅将颁发相关证书,资助1项厅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原则上推荐参加“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评选。
五、推举程序
1.校内推举。每校限推举1名辅导员。各高校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举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被推举人选进行公示。
2. 专家推举。专家推举分为材料推举和答辩推举两个阶段。材料推举是由我厅组织专家根据学校推举材料推出30名入围者进入答辩推举。有关答辩推举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专家推举由我厅组织,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推举工作。
3.结果公示。2017年4月确定推举结果并予以公示。
六、材料申报及报送
(一)材料申报
1.《2016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举报名表》(湖南省评审用,见附件1)和《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全国评审用,见附件2)。
2.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3.有关附件材料。
(二)材料报送
(1)湖南省评审用《报名表》和全国评审用《报名表》纸质版各1份、事迹材料4份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并邮寄至省教育厅思政处。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编410016)。
(2)《报名表》、事迹材料、有关附件材料的电子版及推荐人选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像素要求在2M以上)发送至xcb@hnedu.cn(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恒源、梁莉;联系电话:0731-84720593、85535605。
(3)截止时间:2017年2月23日下午5:00前,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
附件:1、2016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举报名表
2、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2月14日
附件1
2016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举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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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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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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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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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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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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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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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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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性质 |
□ 专职 □ 兼职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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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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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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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担任 辅导员时间 |
① 年 月— 年 月; ② 年 月— 年 月; ③ 年 月— 年 月。 |
2015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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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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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的研究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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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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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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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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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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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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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 (限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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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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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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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班级及学生获奖校级以上奖励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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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以上所填情况完全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推荐
意 见 |
主管校领导签名: 学校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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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75年6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辅导员”;
3.“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4.“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
6.“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7.“连续担任辅导员时间”截至2017年3月,请按照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起止时间进行填写,如果有多段辅导员工作经历请分段填写;
8.“2016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为直接带的班级和学生,并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如“2013级本科2个班,共78人”或“2013级硕士1个班,2014级本科3个班,共165人”,如为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或团委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带学生的,请填写“负责全院学生工作”;
9.“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请注明参加时间及培训名称,如“2013年7月,参加第五十一期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
10.“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731-12345678”;“E-mail”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
11.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请注明获奖时间。
附件2
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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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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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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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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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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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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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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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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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性质 |
□ 专职 □ 兼职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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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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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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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担任 辅导员时间 |
① 年 月— 年 月; ② 年 月— 年 月; ③ 年 月— 年 月。 |
2016年负责 班级和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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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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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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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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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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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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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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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 (限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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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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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获得 校级以上 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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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班级 及学生获奖 校级以上 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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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以上所填情况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推荐意见 |
主管校领导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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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75年6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辅导员”;
3.“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4.“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
6.“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7.“连续担任辅导员时间”截至2017年3月,请按照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起止时间进行填写,如果有多段辅导员工作经历请分段填写;
8.“2016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为直接带的班级和学生,并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如“2013级本科2个班,共78人”或“2013级硕士1个班,2013级本科3个班,共165人”,如为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带学生的,请填写“负责全院学生工作”;
9.“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请注明参加时间及培训名称,如“2013年7月,参加第五十一期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
10.“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10—12345678”;“E-mail”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
11.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请注明获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