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湖理工党通〔2019〕21号
关于开展 “优秀班级导师”评选及继续选聘
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干部担任班级导师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我校自2018年1月起在全校范围内面向2016、2017级选聘了班级导师,在大学生思想引领、教育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了一大批思想优异、工作突出的班级导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我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充分发挥学校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干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湖南理工学院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建“牵手工程”、深入基层做好“七进两联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班级导师”评选及继续选聘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干部担任班级导师,通知如下:
一、优秀班级导师评选
1.各党总支负责优秀班级导师评定推荐。
2.优秀班级导师原则上每个党总支推荐1名,学生人数2000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名。
3.凡被推荐参加学校班级导师评选的教师需填写《湖南理工学院优秀班级导师推荐表》(附件1),并由所在党总支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
4.班级导师领导工作小组对党总支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评审和公示,最终确定优秀班级导师名单。
5.对获得“湖南理工学院优秀班级导师”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班级导师选聘
1.选聘对象: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各教辅单位正科(含)以上干部。
2.聘用班级:全校本科2018、2019级班级
2.聘用期限:2019年9月-2021年9月
3.选聘程序
(1)人员初选。各党总支负责本学院班级导师选聘人选。
(2)协商拟聘。各党总支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选聘人员进行协商,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3)发文聘用。各党总支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领导小组,由学校统一发文聘用。
班级导师相关的工作职责及考核要求具体见《湖南理工学院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干部担任班级导师制度》(校党发〔2017〕13号)文件。
2016、2017级班级导师聘用期限原则上在本文发布之日任期期满,有需延长任期的由各党总支自行协商确定。
三、工作要求
请各党总支于10月25日前将《湖南理工学院优秀班级导师推荐表》(附件1)、《××学院班级导师选聘汇总表》(附件2)交至学工部110室(综合办公楼一楼),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联系人:左峻 联系电话:0730-8640006
电子邮箱:hnistxgb@126.com
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优秀班级导师推荐表
2.××学院班级导师选聘汇总表
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