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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石见助学金、斌斌-掌商工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10-14 17:00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石见助学金、斌斌-掌商工程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0〕37号)、《湖南理工学院“石见助学金”评定办法》《湖南理工学院“斌斌-掌商工程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依据各学院具体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国家助学金、石见助学金、斌斌-掌商工程奖学金的名额(见附件)。

二、奖助标准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二)石见助学金

每生5000元/年,资助两年;

(三)斌斌-掌商工程奖学金

每生2000元/年

三、评审对象、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一)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都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无一遗漏;要保障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获得资助。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公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表头学年是2020-2021学年。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评审程序

党委学工部按比例分配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学院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组织小组评议——公示5天——学院组织申报材料报党委学工部——党委学工部组织初审——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公示5天——报送省教育厅审批。

(二)石见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学校二、三年级全日制学生(二年级申请)。

2.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良好;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铺张浪费等高消费行为;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参加一定量的公益性活动,以积极的态度回报社会。

3.评审程序

党委学工部按比例分配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4)并提供相关材料——学院评选领导小组评审——学院对拟定评审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学院签署意见申报材料报学工部——学工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并学校公示——审批结果报送学校及捐资个人、单位。

(三)斌斌-掌商工程奖学金

1.奖励对象

主要为学校二、三年级学生,一、四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也可以申请。

2.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铺张浪费等高消费行为;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性活动,以积极的态度回报社会。

3.评审程序

党委学工部按比例分配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5)并提供相关材料——学院评选领导小组评审——学院对拟定评审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学院签署意见申报材料报学工部——学工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并学校公示——审批结果报送学校及捐资个人、单位。

四、评审要求

(一)各学院应严格根据《关于进一步严肃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纪律的通知》(校学通〔2018〕60号)的文件精神,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做好评审工作。各学院要制定科学严谨的综合测评方案,严把评审标准,确保优秀学生得到奖励,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当年评选资格和本学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各学院在评审中被举报有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经查证属实,取消该学院所涉及的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节点要求

统一使用申请审批表及汇总表(详情见附件),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各学院留存,于11月20日前在资助系统中完成国家助学金的数据提交并将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石见助学金、斌斌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留存一份,在11月10日前将申请表两份及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1.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石见助学金、斌斌

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4.湖南理工学院“石见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5.湖南理工学院“斌斌—掌商工程奖学金”申请表

6.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石见助学金、斌斌奖学金汇总表


                                                                                            湖南理工学院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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