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通〔2014〕9号
关于申报2014年湖南理工学院
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关于实施第二周期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校党通〔2013〕5号)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14年度学校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引导各相关学院重点建设一批环境友好、师生互动的交流辅导空间,组建一支学院领导、辅导员、专业教师和学生参与的、年龄结构合理的学生成长辅导队伍,运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和方法,辅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技术,以互动式为主的交流方式,在学生熟悉的环境中,及时疏导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生活困难、学习困难、就业压力、心理困惑等思想问题,想方设法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防止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转化为心理障碍,构建工作前移、重心下移到学院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模式,确保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着眼于进一步提高育人工作实效,尤其要结合学院实际,围绕成长辅导室机制建设(管理制度、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辅导老师、朋辈辅导队伍)、条件建设(场地、功能区)、日常运行(辅导管理、辅导内容、辅导效果)、特色工作等建设内容,不断加强成长辅导室的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制度完善、资源整合、工作创新和队伍提升。
2.项目建设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2),推进成长辅导室标准化建设,为大学生成长辅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舒适友好、互动交流的环境。二是要根据学院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形成鲜明的辅导工作特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三是通过项目建设,不断完善互动交流辅导接待工作制度,丰富互动交流辅导的手段与途径,满足学院学生接受互动交流辅导的需要,为大学生提供主动、便捷、及时、有效的辅导服务。
三、建设项目遴选条件
1、项目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计划周详,特色鲜明,建设条件有保障。
2、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学院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以上职务。
3、项目前期工作有一定基础,受到所在学院学生欢迎与认可。
四、立项与资助
1、项目申报范围:以学院或跨学院申报,每个申报单位可申报1个。
2、今年学校立项建设特色成长辅导室2--3个。
3、学校对每个立项建设项目资助建设经费3000-5000元。
4、项目建设期不超过1年。对建设到期的项目,学校将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开展结项工作。
5、申请者须填写《2014年湖南理工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学工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401室)。
附件:
1、 2014年湖南理工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标准(试行)
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9日
2014年湖南理工学院
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
:
|
所在学院
|
:
|
项目负责人
|
:
|
联系电话
|
:
|
申请日期
|
:
|
学生工作部
二O一四年四月
一、简表
项目简况
|
项目名称
|
__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
|
申请经费
|
万元
|
配套
经费
|
学校
|
万元
|
起止
年月
|
年 月至 年 月
|
其他
|
万元
|
负
责
人
|
姓 名
|
|
年龄
|
|
职务
|
|
学 历
|
|
学 位
|
|
项
目
组
|
总人数
|
高级职务
|
中级职务
|
初级职务
|
博 士
|
硕 士
|
学士
|
|
|
|
|
|
|
|
主要成员∧不含负责人∨
|
姓 名
|
工作部门
|
职称/职务
|
项目中的分工
|
签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项目建设方案及实施计划
1、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目标
2、项目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计划和可行性分析
3、项目预期的成效和成果(包括成长辅导室硬件建设、软件建设前后对比情况、预期受益学生数及对社会的积极影响等)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三、项目立项的基础
1、项目已开展的情况及成效(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3张6寸规格的关于成长辅导室建设情况、工作环境、运行情况的彩照)
2、学院已具备的项目申报条件、学院对项目的支持情况(含有关政策、经费及其使用管理机制、保障条件等,可附有关文件)、尚缺少的条件和拟解决的措施
3、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从事与本项目相关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绩
四、经费预算
主要支出科目
(含配套经费)
|
金额(元)
|
计 算 根 据 及 理 由
|
合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评审意见
学院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标准
(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建设标准
|
1、机制建设
|
1.1管理制度
|
1、成长辅导室建设纳入院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内容;
2、成长辅导室的建设由院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人负责,指定一名专职辅导员负责日常运行;
3、有完善的辅导室管理制度,包括辅导室管理细则、辅导老师工作职责等。
|
1.2经费投入
|
每学期有一定的经费投入。
|
2、队伍建设
|
2.1辅导老师
|
1、建立以辅导员为骨干,专业教师等为补充的辅导队伍;
2、辅导队伍每学期案例讨论会不少于4次;
3、辅导队伍每学期开展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
4、配备一名心理辅导员,必须具有心理学或教育学背景和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
2.2朋辈辅导队伍
|
1、建立了以院系学生会朋辈心理工作部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为主,其他学生自愿加入的朋辈辅导队伍。
2、定期开展相关培训;
|
3.条件建设
|
3.1场地
|
1、选址利于辅导员开展辅导工作和学生来访,符合安全、方便原则;
2、总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3、室内环境色调温和、舒适、自然、和谐。
|
3.2功能区
|
1、接待区,配有接待座椅、电话等;
2、辅导区有必备的、质地柔软舒适辅导椅;
3、有成长辅导范围、成长辅导老师介绍以及其他宣传资料;
4、配有电脑等其他所需设备。
|
4.日常运行
|
4.1辅导管理
|
1、有学期辅导工作计划与总结;
2、提供个体辅导、小团体辅导、电话辅导、信函辅导等基本辅导方式;
3、辅导档案记录详实。
|
4.2辅导内容
|
1、思想提升辅导: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公民道德辅导;
2、学业发展辅导:对学困生、考研生开展辅导;
3、生活适应辅导:对学生开展人际交往、闲暇生活、亲子关系辅导;
4、职业规划辅导:对就业困难生以及职业发展迷茫学生的辅导;
5、危机应对辅导:对有重大生活事件、处于心理或精神疾病康复期学生的辅导;
6、对特殊群体的辅导:对新生、家困生、违纪学生等的辅导;
|
4.3辅导效果
|
1、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成长辅导室,学生知晓度达60%以上;
2、辅导对象对辅导效果比较满意。
|
5.特色工作
|
根据学院实际开展特色工作
|
特色鲜明,有针对性、普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