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学生在校园饲养宠物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学院、南湖学院:
为加强校园管理,保持校园卫生、整洁,营造文明、和谐育人环境,防止病菌的蔓延及传染,确保学生的健康和人身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禁止学生在校园饲养宠物专项整治,具体通知如下:
1.专项整治时间4月18日-5月18日
2.专项整治内容: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饲养狗、猫、鸟等各类宠物;禁止学生携狗、猫、鸟等各类宠物进入校园;寝室严禁饲养任何宠物。
3.已经饲养宠物的同学,务必于5月1日前将饲养的宠物自行处置。
4.各学院集中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做好学生饲养宠物情况登记、说服教育工作。学校党委学工部、保卫处、后勤处及各学院学工办将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清查整顿,对逾期不自行处理的宠物将予以收缴,并对相关学生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5.学校巡察督查室将根据有关要求,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发现工作不力情况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望各学院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说服劝导工作,积极配合整治工作。望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如若发现学生校园饲养宠物等情况,可以向后勤处物业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0730-8640046)
党委学工部 保卫处 后勤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