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学工部
校学通〔2018〕36号
关于禁止私自调寝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规范住宿信息,方便统一调配宿舍资源,顺利迎接新生入学,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和《湖南理工学院学生住宿管理条例》,现将关于禁止私自调寝的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1.学生应按学校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宿舍床位一经分配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出借,严禁强占和出租床位。因特殊原因要求调换床位,学生应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报后勤处物业办统一调换。
2.学校因房屋维修、宿舍整体调整、假期安全等原因需要对学生住宿进行变动时,学生应服从学校调配。
3.未经后勤处物业办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宿舍,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未向管理部门申报,擅自调换、占用学生寝室,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希望全校师生自觉遵守管理条例,共同营造温馨便捷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和谐校园。
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学工部 湖南理工学院后勤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