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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工部2018年第6号学生管理安全预警
2018-07-02 08:51  

“回租贷”中有陷阱,广大学子请小心

近年来,随着金融监管等多部门重拳出击,不良“校园贷”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据媒体报道,为逃避制度监管,部分网络借贷平台“换穿马甲”,将“现金贷”业务变身为“回租贷”,名为租赁,实为借贷,并将对象瞄准在校大学生,严重威胁到学生权益,形成校园安全隐患。

所谓手机“回租贷”主要运作模式是:第一步,用户(学生)将手机“卖”给平台,但手机所有权和使用权实际未发生转移;第二步,平台“评估”手机价款,此期间平台要求学生填写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紧急联系人等借贷数据;第三步,平台放款,学生实际获得相应借款中已扣除相应“服务费”“评估费等名义”;第四步,手机“回租”,因实际未转让手机所有权,平台以手机“回租”方式,与学生约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购价格(即还款金额)。在此期间平台要求借贷者提供手机账户信息,以便于远程掌握手机储存信息。平台通过类似此种模式变相向大学生发放高利息“现金贷”,最终可能会使学生陷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已有学生因此上当受骗。



因此,党委学工部再次发出预警,提醒广大学生务必提高警惕,理性消费,知法用法。

第一,高度警惕。要多了解熟悉金融知识,理性分析贷款实际利率标准,不要心存侥幸、盲目信任。在金融服务消费等活动中要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不要贪图“小便宜”,提高自己对不良“校园贷”业务及其变种形式的甄别和抵制能力,同时提醒身旁的同学和校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上了网络骗子的当。

第二,理性消费。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和成长,要养成自强自立、艰苦朴素、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第三,知法用法。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时刻绷紧自我保护这根弦,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注意留存相关凭据。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一时间与同学、老师和家长商量,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党委学工部同时再次提醒,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各学院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关心关注在校学生的大额经济支出,及时宣讲不良“校园贷”及其各类变种形式的危害,对不正常的经济往来,要提早作出预判和提醒,避免学生落入陷阱而不能自拔,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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