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学风建设品牌效应,推动优良学风的进一步形成,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结合学校本科审核评估工作以及学校“创大申博”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风建设品牌项目申报工作,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形成学风建设“一学院一品牌”的效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学院为单位自愿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每个学院限报一项。
二、立项数目及经费标准
2018年度立项5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
三、立项要求
1.项目要具有代表性,对于提升学风建设水平有较强的带动作用,设计科学,实效性强,具有较强的借鉴、推广价值。
2.项目内容可包括学风促进活动,专业学习活动,学习行为养成,学习团队建设,学习方法创新等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平台建设和方法措施。
3.获批立项的品牌项目,须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如立项后3个月内没有形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加强对项目立项工作的指导,对获准立项项目的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5.项目建设经费要专款专用,形成实施方案后可根据需要使用相关经费。
四、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实施周期应为1—2年,原则上不能超过2年。
五、组织实施
党委学工部负责项目的评审立项、检查及结项验收。项目的组织实施由立项学院具体负责。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风建设“一学院一品牌”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申报。
2.“一学院一品牌”项目申报,应填写《湖南理工学院学风建设“一学院一品牌”项目申报书》(附表1),经学院推荐,于5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报党委学工部,同时将电子档发至学工部邮箱:hnistxgb@126.com。
3.组织专家成立学风建设“一学院一品牌”项目立项评审小组,根据项目设计方案、惠及人数、创新系数和难易程度对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4.对于经评审立项的项目,学工部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学院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参照附件2《湖南理工学院学风建设“一学院一品牌”项目中期检查表》。
5.项目结题时,填写好《湖南理工学院学风建设“一学院一品牌”项目结项申请表》(附表2),并提供活动效果相关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方案、学风建设举措、活动图片资料、媒体宣传报道等)、项目辐射带动作用及效果(形成的制度措施、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养成和学习成绩提升等)材料,由学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学风建设“一学院一品牌”项目申报书.docx
湖南理工学院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