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成长成才,推动班集体建设,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学风优良班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风优良班级
1.评选对象:校本部二年级及以上本科自然班级
2.请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由学院党政领导牵头,学工、教学密切协作,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3.请各学院依据《湖南理工学院学风优良班级建设参考指标》组织预审初评,择优推荐班级参加学校评审,推荐班级数量不超过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班级总数的15%。
4.各学院将初评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至2号办公楼学工部110办公室童沁老师,电子文档发送至学工部邮箱:hnistxgb@126.com。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自评总结及相应的附件支撑材料。
5.学工部组织对各学院提交的班级材料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班级将参加现场成果展示与答辩,并在学校易班、微信公众号进行学风建设展示与投票。最终根据现场答辩评分与线上评选赋分结果(其中现场答辩评分占70%,线上评选占30%,线上评选根据排名进行赋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全校班级总数(二年级及以上)10%左右的比例确定入选班级并报学校相关会议审定。
6.学校将对获奖的班级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及1000元班级学风建设奖励经费,并组织集中展示。
二、“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
(一)三好学生
1.评选对象:校本部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关心集体,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尊敬师长,生活俭朴,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本年级本专业前10%。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的能力,全学年课程考核平均成绩名列年级前8%,无不及格现象。
4.坚持体育锻炼,早操无缺勤,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讲究文明卫生,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二)三好学生标兵
1.评选对象:校本部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2.“三好学生标兵”是“三好学生”当中的优秀分子,需符合“三好学生”基本条件。
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本年级本专业前5%。
4.乐于为师生服务,且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三)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按学院学生人数(不含新生)的3%计算;三好学生标兵按学院学生人数(不含新生)的2%计算。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
2.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各学院评选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相关申报表,于11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推荐审批表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报学工部,邮箱:hnistxgb@126.com。
附件
1.湖南理工学院2018-2019学年“学风优良班级”评审推荐表
2.湖南理工学院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
3.湖南理工学院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审批表
4.湖南理工学院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