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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各类“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2019-11-07 10:01  

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表彰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奖励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各类“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本部在校学生

二、评选时间

2019年11月——12月

三、评选类别

十佳道德标兵、十佳学习标兵、十佳实践创新标兵、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党员、十佳自强励志大学生、十佳少数民族大学生和十佳寝室长等八类十佳大学生。

四、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见《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奖励办法》。

五、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相关评比条件及学生实际情况每项推选1-2名同学,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并认真组织学生填写推荐表,同时提供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2.各学院在认真组织评选的基础上,经学院内公示7个工作日后,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及分类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1月22日下午5:00前报学工部童沁老师,邮箱地址:hnistxgb@126.com。

3.学工部汇总候选人材料,初审合格后组织评选。评选分现场评选和网络推介。现场评选由主管校领导指导,组织专家成立学校“十佳大学生”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网络推介在“湖南理工学院学工部”微信公众号和易班平台开展,主要用于宣传推荐学生的典型事例,营造向先进学习的良好氛围,并根据各类别候选人票数排名进行网络赋分。最终评选结果网络赋分占20%,专家评分占80%。

六、奖励推介

1.学校对各类十佳大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获得学校各类“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者,将作为学校向国家、省、市推荐先进典型评选的后备人选;

3.学校将通过相关媒体、宣传橱窗对各类十佳大学生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同学向他们学习,共同进步。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树立榜样,弘扬正气,塑造良好校风、学风;

2.个人事迹材料要侧重于展现所参评的具体类别,针对性强,切忌宽泛;

3.评审过程中要切实做到程序到位,操作规范,材料真实,公平公开,对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十佳大学生推荐审批表

     2.湖南理工学院2019年十佳大学生推荐名册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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