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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助政策
2015-09-29 00:00  
一、湖南理工学院学生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其具体困难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三、湖南理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办法

四、勤工助学

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由各用人单位向学工部申报,经审批后安排学生上岗。

2、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必须由湖南理工学院勤工助学中心统一管理,并注重与学生学业的有机结合。校外用人单位聘用学生勤工助学,须向勤工助学中心提出申请,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勤工助学中心推荐适合用人单位工作要求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1、资助内容

(1)学费资助

(2)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

(3)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2、资助标准

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助方式

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应缴纳的学费实施资助。每学年补偿、代偿和资助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所有参军入伍的高等学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填写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办理相应的学费补偿代偿或学费资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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