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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理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
2017-10-09 10:04  

湖南理工学院文件

校政发〔2017〕49号


关 于 印 发

湖南理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办法》的

通   知

各单位:

《湖南理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办法》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理工学院

                          2017年9月25日

湖南理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办法

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是学校为了帮助解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所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资助。为了进一步完善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科学合理地使用帮困资金,切实有效帮助学生解决暂时性的经济困难,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对象

   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适用范围

   1.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2.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经济来源者遭遇变故、事故,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3.学生本人突患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无力负担;

   4.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由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情况。

   三、发放标准

  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范围为300-900元,原则上每生每学期只能享受一次。

   四、申领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湖南理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说明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以及获得各类资助等情况,并将申请材料交给辅导员;

  2.辅导员审核:辅导员核实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条件;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

3.学院审核: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将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工作处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建议补助方案,并报学工部负责人审批。

   5.款项发放:学生工作处会同计财处将补助金打入受助学生提供的银行账号,特殊情况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院老师看望学生交予学生本人。

  五、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时缓解学生困难是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办学理念的具体体现,必须切实保证补助真正发放给生活急需的学生。对弄虚作假者,除收回补助外,还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有关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行为,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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