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9年本科生“石见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湖南理工学院“石见助学金”评定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依据各学院具体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石见助学金”的名额。
二、奖助标准
每生5000元/年,资助两年;
三、评审对象及评选条件
1.资助对象
学校二、三年级全日制学生(二年级申请)。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良好;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校外租房、铺张浪费等高消费行为;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参加一定量 的公益性活动,以积极的态度回报社会。
四、评审程序和要求
1.学工部按比例分配名额;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
3.学院评选领导小组评审,填写相应审批表;
4.学院对拟定评审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工部;
5.学工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6.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学校公示5天;
7.审批结果报送学校及捐资个人、单位;
8.各学院应严格根据《关于进一步严肃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纪律的通知》(校学通〔2018〕60号)的文件精神,公正、公开、公平、做好评审工作。各学院要制定科学严谨的综合测评方案,严把评审标准,确保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当年评选资格和本学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各学院在评审中被举报有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经查证属实,取消该学院所涉及的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学院尽快部署,认真组织,规范填写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于10月10日将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公章)送学工部10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