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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理工学院2018年征兵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6-01 10:23  

 

 

湖南理工学院文件

 

 

 

校政发〔2018〕14

 

 

关于印发

《湖南理工学院2018年征兵工作方案》的通

 

校属单位:

湖南理工学院2018年征兵工作方案》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理工学院

                        2018530

湖南理工学院2018年征兵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强军思想,充分发挥教育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职能,依托军队资源培养高素质人才,扎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选送优秀大学生携笔从戎、投身军营、淬炼成才。根据2018年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湖南理工学院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监察处、党委学工部(人武部)、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计财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主管领导。

   学校征兵办公室设在武装部,徐振祥同志任征兵办公室主任。

二、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义务兵

征集对象为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男生在校生年龄放宽到22周岁,男生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4周岁。女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2周岁。

(二)政治条件

征集的大学生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三)身体条件

身体条件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身体基本条件: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条件兵、特殊兵种的身高按有关标准执行;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为右眼裸眼不低于4.6,左眼裸眼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 我校属地入伍大学生至今年 8月30日前完成体检、政审等工作,并发放预征通知书。征兵工作的步骤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即时起—7月10日前)

1.武装部制定《湖南理工学院2018年征兵工作方案》,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征兵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上级兵役机关关于做好 2018年征兵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各二级学院应完成的征兵任务。

2.在校园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4条;在各学生寝室楼、各学生食堂张帖海报30张;发放征兵政策解析10000份;学工部、招就处、团委及各学院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征兵的相关政策宣传资料;定期在校园网上推出大学生应征入伍先进典型事迹;通过学校广播台推送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相关政策及宣传资料;组建退伍老兵宣讲团,到各学院各班级巡回演讲20场次。

3.武装部设学校征兵工作咨询电话(0730—8809701),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应征入伍的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建立应征入伍咨询QQ群(736852386)、微信群。

4.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计划财务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和各二级学院等部门,为入伍学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学籍管理、学历学位证书发放等手续,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初审初检、体检考评、政治审查,切实做好学费补偿、代偿等相关工作。

5.各二级学院做好征兵宣传发动工作,以习近平主席给南开大学8名入伍大学生的回信内容为引领,通过主题班会、退役士兵宣讲会等形式开展宣传发动。辅导员要深入到班级、宿舍,全面准确地宣讲各项征兵政策和报名流程,深入细致的做好解读咨询,对应征入伍的学生进行指导和帮助。

(二)学生应征报名(8月5日前)

有参军意向的学生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8月5日,学生直接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报名。应征学生点击“应征报名(男兵或女兵)”模块,按网页提示填写信息。

(三)体格检查阶段(5月下旬-8月中旬)

体格检查由岳阳楼区武装部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站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开设。5月下旬由学校及楼区武装部组织预检,地点设学校医务室,6月下旬由楼区武装部组织初检,地点设岳阳楼区人民医院,8月中旬由楼区武装部组织复检,地点设岳阳楼区人民医院。 校武装部及时通知学生本人。

(四)政治考核阶段(8月)

政治考核由岳阳楼区武装部征兵办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有关规定组织,日期截止 8月下旬前。

(五)直招士官专业审定阶段(6月30日前)

岳阳楼区武装部征兵办对直招士官的大学生进行专业审定, 核对专业代码,验证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填写《直招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等相关工作。

(六)审批定兵阶段(8月底前)

1. 7月 15日前,岳阳楼区武装部征兵办确定直招士官预招对象。

2. 8月中旬前,岳阳楼区武装部征兵办按照“合格一个、预定一个”的原则,完成义务兵预定兵工作,并及时将结果通报学校和学生本人。

(七)教育管理阶段(7月—8月)

定兵结束后,岳阳楼区武装部征兵办和学校武装部会同家庭,对预定兵学生进行跟踪管理,避免兵员流失。

(八)复查起运阶段(9月初)

1. 8月底前,岳阳楼区武装部征兵办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直招士官到部队报到。

2. 8月中旬,岳阳楼区武装部征兵办对预定义务兵学生进行复检复考。复检项目主要是传染病、性病、艾滋病、 四肢关节、皮肤等, 复考项目主要是违法犯罪信息。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合格的按照 "优先定兵、优先选择方向" 的原则,办理入伍手续,组织好新兵交接运输。

3.8月下旬,岳阳楼区武装部对确定应征资格的学生开展役前训练,帮助学生更好适应军旅生活。

(九)学校审核和学费补偿代偿(6月1日—9月30日)

1.应征报名的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 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 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计划财务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中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并签署意见。

3.学生批准入伍后,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学生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该项学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学生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及时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各学院、教务处按规定和程序为应征入伍学生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手续。

四、任务分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湖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分配2018年大学生征兵任务的通知》(湘征[2018]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需完成的任务分配到各学院,名额如下:

学院名称

应完成征兵人数

学院名称

应完成征兵人数

政法学院

2

物电学院

3

体育学院

4

化工学院

4

中文学院

1

机械学院

6

外语学院

1

信科学院

13

新闻学院

1

土建学院

6

音乐学院

1

经管学院

3

美设学院

3

南湖学院

21

数学学院

2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领导要从政治高度和国家战略高度来充分认识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形势, 思想到位,有序推进,切实将大学生征兵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确保顺利完成征兵工作任务。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本学院学生征兵工作, 成立本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项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细化到班。

2.做好服务。各学院要建立预征对象档案,准确掌握预征对象的联系方式,加强预征对象的离校前教育和离校后跟踪管理,为预征对象提供良好服务,切实保障学生入伍后的合法权益。武装部要协同有关单位严格做好政审工作,对于应征学生的现实表现、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学业成绩、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各学院要提醒学生及时打印和递交《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等。师生若有征兵工作的咨询,可直接与校征兵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凯,联系电话:15873093999

3.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积极作用。要组织全体辅导员认真组织学习,了解掌握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要求每名辅导员要深入所带班级进行宣讲,对毕业生一定要做到一对一、面对面解读政策。

4.加强宣传。各有关单位和各二级学院要明确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手段,除采用传统的条幅、展板 等形式外,应广泛使用手机、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新媒体, 展开征兵宣传和相关政策咨询活动。提高正面宣传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最大程度调动大学生参军积极性。

5.强化监督管理。学校征兵办负责对各学院征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日报周结,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监察处负责对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各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依法征兵,廉洁征兵,按章办事。

六、奖惩政策

1.圆满完成征兵任务的学院根据岳阳市军分区、岳阳楼区有关奖励政策和下拨经费给予奖励,未完成的学院不予奖励。超额完成任务按每超过1人*0.5标准系数另行奖励。奖励实行累计,由武装部会同计划财务处共同实施。

2.对征兵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3.未完成征兵任务的学院约谈主要负责人。该学院学生工作一票否决。

七、保障措施

(一)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1.保留入学资格:大学生入伍,学校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均可办理复学手续。复学可转专业:经学校同意,退役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不跨科类),并免修军事技能训练课程。

2. 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850元/月,第二年为950元/月,入伍到边远艰苦地区、高原、海岛等地区部队另有补助,两年津贴最低共计:21600元。

3. 义务兵退役金为9000元(4500元/年)

4.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14000元/年,按两年计算,大学生均按城镇计算,为28000元。(岳阳市家庭优待金入伍时一次性发放)

5. 士兵服役期间享受社保待遇,养老保险金两年为10456元。

6. 进疆、进西藏服役的义务兵由政府一次性奖励10000元。

7.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全日制高校大学生士兵一次性补偿、代偿或减免所有学费,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8.根据服役地区的不同,还可享受特区补助、地区津贴和伙食补助等。

9. 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毕业生:8000元;在校生:6000元;大学新生:4000元,由岳阳楼区民政局一次性发放。

10.享受升学优惠:本科生考研究生初试加10分,荣立二等功免试(指初试)攻读研士研究生。

11. 大学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

12.优先选取为士官。

13.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14.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15.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16.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17.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应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二)对应征入伍的学生,学校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完善学校关于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免修课程以及推优入党、就业岗位推荐和就业创业政策扶持等有关配套措施,解决应征入伍学生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军营报效国防。

(三)建立应征入伍学生家校联系制度。二级学院有关领导、辅导员及武装部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家校联系,做好拥军优属和立德树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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