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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工部2020年第3号学生管理安全预警
2020-09-09 17:39  

近日教育部、省教育厅下发有关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同时期全国部分高校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校领导(冒用头像、姓名等),通过QQ、微信等途径发布虚假诈骗信息。在此学工部特向广大学生发布关于校园贷和虚假诈骗的安全预警。

一、坚决抵制不良校园贷行为。不良校园贷危害大,表面利息低,实际高费用,不法分子贷款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贷款门槛低,催款全方位,采取恐吓、威胁甚至是暴力手段等方式想学生及其亲人催款逼债;有的不法分子利用贷款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广大学生对各种网上贷款要保持高度警惕,远离网络贷款平台,拒绝校园贷。

二、谨防虚假校园诈骗和网络诈骗。广大学生日常中涉及金钱交易都要警惕,不可轻信张贴广告或网上勤工助学、求职应聘等信息;不要相信网络兼职刷单能获得高额回报;不要将个人有效证件借给他人,以防被冒用;对陌生人不可轻信;陌生的网址、微信链接等一律不点。对涉及购物客户电话、游戏账号及代练、冻结银行账户转账等行为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他人。

三、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培养勤俭节约、自立自强的人生观,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纠正自我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做到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要制定适合实际的消费计划,量入为出。

四、学习金融、网络安全知识。学习和掌握一定金融、网络安全知识。了解金融行业发展前沿动态,掌握逾期滞纳金、违约金、单利与复利等基本金融常识。增强自身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可以多多参与金融理财类学习活动,提高自身金融理财实践能力。

五、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学校园生活中要有甄别不良“校园贷”活动和虚假诈骗的能力,对侵犯自身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在校园内宣传推广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发现后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处、学工部、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妥善保管个人有效证件,无论是身份证、学生证还是支付宝、银行卡账户,都不宜随便透露给他人,不要随意泄漏个人信息。

六、落实学生管理主体责任。各学院要把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作为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不良校园贷风险台账,对参与不良校园贷的学生逐一做好帮扶引导,会同学生家长及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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